【退換貨說明 】
請詳閱以下內容才不會喪失您的權益喔!
凡是訂購商品在還沒有出貨之前,您可以取消訂單或更改訂單內容,當商品寄出後將無法取消及更改訂單內容。
依照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線上購物消費者享有七天猶豫期(猶豫期非試用期)之權益(客製化商品除外)。
若您發現商品本身有任何瑕疵,請勿拆開使用,並於七日內辦理退貨,退貨前請聯絡客服中心客服人員將協助您辦理退換貨事宜。
「客製化商品」一律不接受退換貨。客製化商品,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七日猶豫期間規定,請確認您的需求後再下單購買。
客服信箱:[email protected] 客服電話:(07)3100612
如遇下列情形請恕無法接受退換貨:
- 超過七天的猶豫期(自收到貨的隔天開始起算,包含例假日)。
- 商品如經拆封、使用、短缺、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,恕無法退貨。
- 容器外觀因運送過程中產生的不嚴重之髒污或凹陷,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。
- 因消費者的保存方式錯誤而造成商品損壞變質。
- 若無特殊原因及事先告知,已出貨之商品不提供重新下單及變更訂單服務。
- 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
- 「易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」、「客製化商品」、「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」、「已拆封個人衛生用品」不適用於退換貨政策。
- 由於每台螢幕呈現色彩方式不同,故本身會有色差問題,無法因此提供退換貨的服務。
【退貨注意事項】
- 請聯絡客服中心,以便我們能及時為您進行處理,並註明訂購者的姓名、聯絡電話、訂單號碼、退貨原因(如商品有瑕疵請拍下清楚照片一併附上)。
- 退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品未拆狀態,並維持其完整性(包含外箱、發票、配件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之完整性)。
- 確認貨品完整,請將「發票」附上,用以證明您購買的品項,並請您將貨物寄回以下指定的退貨地點「807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70號8樓之一 金品網路行銷顧問有限公司 會計部收。
- 非瑕疵商品退換貨 : 7天內 (包含例假日)申請辦理。 須自行寄回且負擔運費(若是換貨需負擔來回運費 )。
- 瑕疵商品退換貨 : 7天內 (包含例假日)申請辦理。商品必須完整,包裝未開封、未使用,我們將負擔全額退費&運費。
- 因消費者個人因素要求退貨者,需自行負擔產生的相關運費處理費用。
- 因消耗性商品(如食品)屬性特殊,本公司保留退換貨與否之權利。
- 申請退貨隔日起算15天,若因無法聯繫、商品未寄回無法完成退貨作業,將自動取消退貨申請,且不得再次申請。
【辦理退款說明】
- 使用信用卡刷卡付款者,將於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無誤後之7個工作天內(不含假日),由會計部門統一辦理刷退作業。**此款項將直接退回您的信用卡帳戶,由於各家信用卡銀行作業程序不同,若您有其他疑問,建議可直接向您的信用卡公司洽詢,以得到較完整的解答。
- 選擇現金退回之方式,若退貨狀況成立,我們將於收到退回商品後之7個工作天內(不含假日),扣除匯費以銀行匯款方式退還款項,款項匯入之帳戶須為訂購人戶名開立之帳戶。
- 採ATM轉帳匯款或貨到收款之消費者,請您提供您的收款戶名、銀行名、分行名(XX分行)、銀行帳號等資料,我們將於收到您的完整退款資料後,辦理退款至您的指定帳戶中。
【超商取貨未取】
※即日起,曾經於網站中之購物紀錄,超商未取貨紀錄一次,恕不再接受超商取貨配送方式,同時間成為本站黑名單。
※超商的取貨地點為消費者自行選擇,貨到超商將由物流商發出簡訊通知,請收到簡訊的七日內至超商取貨。
※商品送達門市日起算七日內,請務必完成取件。因惡意棄單嚴重,造成諸多資源浪費,若下訂後不取貨將採取法律途徑處理,務必注意。
※若到店七日內逾期未至指定門市取貨,商品將會退回物流中心,該筆訂單亦自動取消,逾期未領,將會影響未來優惠權益。
※只要是在未付款、未出貨前會員自行選擇取消訂單,都不會影響您在本站購物權益。
※若有訂單處於未取貨狀態﹝訂單包裹已到店,尚未取貨付款成功﹞將不會再出貨新訂單。
※由於包裹寄出後,無論是否有取件,都必須支付運費給物流公司,因此退款金額將扣除寄出時已經支付的運費,請會員們多加留意,造成不便敬請見諒。
※包裹寄出後,若因收件人資料填錯、收件人無法收貨或收件地址無人代簽收而導致包裹被退回,需請收件人補運費後再次寄出。